1. 財產保全告知書模板
訴訟保全,就是在法院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或者原告人為了保證判決得到順利執(zhí)行,向法院申請對被告或者被告人的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行為。
2. 財產保全告知書模板下載
訴前財產保全擔保人的寫法:
1、首部:
(1)注明文書名稱。
(2)擔保人基本情況:擔保人為公民,寫明其身份基本事項;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如果擔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證人的,還應寫明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2、正文:
寫明擔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擔保財產。
(1)案由:寫明擔保人對何案的財產保全申請?zhí)峁!?/p>
(2)擔保內容:主要寫明擔保人提供的作為訴前財產保全或訴訟財產保全擔保,以保證用于賠償因錯誤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的財產的名稱、數(shù)量、價值。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擔保人簽名,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3)擔保日期。
制作財產保全擔保書時,應注意:提供擔保的擔保物的價值或擔保的現(xiàn)金額,不應低于被保全財產的價款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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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格式
“財產保全擔保書”范本,以下內容僅作參考,請按實際情況填寫。
3. 法院財產保全通知書
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指的是通知我配合相關人員或者部門,并協(xié)助其進行執(zhí)行的通知書。也就是說關于讓其配合并協(xié)助相關人員或者部門執(zhí)行相關文件內容的文件。
裁定書指的是最后的裁決結果的文件,也就是說對最后的結果進行最終裁決的相關書面文件。裁定書的內容主要是介紹費裁決事件、裁決過程、原因分析以及裁決結果。
4. 財產保全保證書范文
訴前財產保全,由利害關系人在起訴之前向受訴法院提出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并裁定保全的,申請人在30日以內不起訴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訴訟財產保全可以在起訴同時申請也可以在起訴以后申請。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當事人申請訴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可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對裁定的執(zhí)行。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書執(zhí)行時止,如果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財產保全的原因和條件發(fā)生變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的;訴前保全的申請人在15日內未提起訴訟的等。如果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被申請人因財產被保全而遭受損失的,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鶕?jù)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財產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 ∪嗣穹ㄔ涸谪敭a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財產措施時,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財產。當事人可以負責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關金融單位,不準被申請人提取或者轉移其存款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凍結的款項,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動用。財產已經(jīng)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蓽试S的其他方法包括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等方式。責令被申請人提供擔保,是指人民法院責令保證人出具書面保證書或者責令被申請人提供銀行擔保、實物擔保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請人欠申請人500萬元貸款,用具有相當價值的樓房擔保,保證能夠償還申請人50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解除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的保全措施,以便于被申請人能夠正常經(jīng)營。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請人的勞動收入、禁止被申請人作為等等,也屬于財產保全的方式?! ∪嗣穹ㄔ簩竟?jié)性商品,鮮活、易腐爛變質和其他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時,可以責令當事人及時處理,由人民法院保存價款;必要時,由人民法院予以變賣,保存價款?! ∽罡呷嗣穹ㄔ河嘘P執(zhí)行工作的司法解釋對上述執(zhí)行方法有十分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財產保全措施可依照有關執(zhí)行的規(guī)定進行。
5. 保全財產通知書
法院應當自作出保全裁定之日起3日向各方當事人送達裁定書。
6. 法院保全告知書范本
1、申請人將保全申請書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財產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納保全費用。
2、立案庭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移送執(zhí)行局財產保全部門立即開始執(zhí)行。
3、申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4、根據(jù)立案庭保全裁定書,執(zhí)行局財產保全部門立“執(zhí)保”字案號,及時制作保全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及送達回證、協(xié)助凍結或解除凍結存款通知書及回執(zhí)、協(xié)助公示凍結或解除凍結股權通知書及回執(zhí)等。如果需要采取現(xiàn)場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抽調司法警察協(xié)助執(zhí)行。
5、對保全裁定的復議。被保全人對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請復議一次。立案庭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后10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變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保全人對駁回申請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書送達之日起5日內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請復議一次。立案庭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后10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申請。
6、保全完畢后,及時制作財產保全材料交接單、保全期限屆滿及續(xù)行保全告知書等相關保全材料移送立案庭。
7、保全結案。將相關財產保全材料掃描制作電子卷宗。將相關財產保全紙質材料裝訂送檔案室歸檔。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3年1月1日實施)(節(jié)選)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執(zhí)行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第一百零一條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7. 財產保全告知書模板圖片
財產保全書下達就已經(jīng)保全了,發(fā)給當事人就是為了告知當事人保全結果,只要把裁定書保存好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