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財產保全
據(jù)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仲裁委員會無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采取強制措施。仲裁委員會只能將當事人的申請?zhí)峤槐槐H敭a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吨腥A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因另一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可以申請財產保全。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將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嗣穹ㄔ翰扇”H胧?,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嗣穹ㄔ航邮苌暾埡螅瑢η闆r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谝话倭阋粭l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暾埲嗽谌嗣穹ㄔ翰扇”H胧┖笕諆炔灰婪ㄌ崞鹪V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仲裁程序財產保全
財產保全的規(guī)定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zhí)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
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仲裁委財產保全流程
在仲裁案件中 申請訴訟保全 ,是在當事人提交申請后 ,仲裁委員會審查確定需要保全的移交人民法院 裁定保全。要解除保全,必須由申請人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請 ,或者在案件執(zhí)行完畢后 由人民法院 作出解封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