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拆遷能不能得到補償呢
外嫁女”并不是一種嚴格意義上的法律用語,而是農村根據婚俗慣例而來的習慣性稱謂。目前,我國法律對于所謂“外嫁女”能否享受與普通村民同等獲得安置補償待遇的問題,并未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規(guī)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本院審理的相關類似案件的裁判情況,對這一直接涉及“外嫁女”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一般應從以下幾方面予以綜合考量:
一是“外嫁女”的戶籍在征地補償方案確定時是否仍然在原集體經濟組織;
二是征地補償方案確定時,“外嫁女”是否仍然在集體經濟組織實際生產和生活;
三是“外嫁女”是否仍然以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為基本生活保障;
四是“外嫁女”所在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的意見;
五是“外嫁女”在集體經濟組織所應履行的村民義務;六是“外嫁女”是否在其他集體經濟組織享受了村民待遇。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guī)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guī)民約以及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不得與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尤其是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合法財產權利的內容。故此,與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的政策相抵觸,以侵犯婦女權益為代價所作出的村民會議決定,不能作為否認“外嫁女”能否享受與其他村民同等獲得安置補償待遇的依據。
保障戶有所居是行政機關補償安置所應遵循的原則,避免被征收人流離失所也是其應予考慮的因素。就“外嫁女”而言,她們通常表現(xiàn)為出嫁后戶籍仍然留在娘家,抑或離婚后戶籍重遷回娘家,具體包括“外嫁女”嫁農村男、“外嫁女”嫁城市男以及離婚等情形。無論何種情形,其家庭或者離婚后本人享有的“在農村或者城鎮(zhèn)只能享受一次分配宅基地建房或者福利性購房”這一基本居住權益均應得到保障。行政機關在實施征收拆遷活動中,對“外嫁女”的居住權勢必產生直接影響,行政機關有責任也有義務保障其基本居住權益不受侵害。因此,行政機關在處理“外嫁女”的安置補償問題時,不能單純以婚姻或者戶籍情況作為是否給予安置補償的條件,而是應在綜合前述考量因素的同時,以其基本居住權益是否得到保障作為衡量和判斷的原則。
行政機關只有調查清楚“外嫁女”在婆家(娘家)村或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及城鎮(zhèn)中的宅基地分配使用、安置補償、福利性購房情況,才能使“外嫁女”的基本居住權得到有效保障,同時也避免出現(xiàn)重復獲得補償安置的情況??傊?,“外嫁女”所享有的合法權益與其他村民相比,不應有所減損或增加,其應當受到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對待,這既符合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精神,也符合戶有所居的民生保障要求。
外嫁女已遷出戶口能否獲得拆遷補償
外嫁女戶口遷出,那么她就自動并入了丈夫所在的村集體組織,會享受到跟丈夫一樣的權益,那么自戶口遷出之日開始,外嫁女就失去了對娘家宅基地的繼承權,只能繼承地上附著物和房屋。除非把戶口遷回娘家
依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使用權屬于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
外嫁女能得到拆遷補償嗎
外嫁女不一定能夠獲得征地補償。如果外嫁女的戶籍仍在本村,同時本人依然在本村進行生產、生活活動的話,就能夠享受征地拆遷的補償。
具體來說,外嫁女要參與分配娘家村集體所取得的征地補償,需要結合自身的戶籍信息、日常生活和生產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
一般情況下,如果外嫁女已將戶籍遷到丈夫所在的村集體,隨丈夫到夫家進行生產、生活活動,當然無權分配娘家村里的征地補償。
如果雙方結婚后,仍在娘家村里生產、生活,同時戶口并未遷移,這時候外嫁女仍有權參與分配村里的征地補償款。
外嫁女拆遷能不能得到補償呢視頻
外嫁女最怕婚姻中的家暴,遠離父母,遠離家人,一旦遭受家暴,都沒有一個可以撐腰說句公道話的,是不是很無助,不用怕,這種情況下,只要女人不再隱忍,當地的婦聯(lián)組織就是你們的娘家人!
可以向當地的婦聯(lián)組織實名舉報,求得幫助,最好留有家暴的證據,照片、視頻資料都可以,這是為你討回公道,伸張正義的重要方法,婦聯(lián)可以會商當地的公安機關、法院等部門,一同做出決定,相信施暴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房屋征收外嫁女有賠償嗎
按戶口算,
外嫁女能享受拆遷安置費補償嗎
,我國法律對于“外嫁女”及其子女是否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以及能否享受與普通村民同等獲得安置補償待遇的問題,并未作出不同于普通村民的特殊規(guī)定。一般應從以下幾方面予以綜合考量:
1、戶籍在征地拆遷完成前是否仍然在原集體經濟組織,這是“外嫁女”是否享受娘家村民安置補償待遇的必須具備的前提條件。
2、是否仍然在原集體經濟組織實際生產生活。如果“外嫁女”不在娘家居住生活,則很難與娘家村集體形成固定的生產生活關系。
3、是否仍然以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為基本生活保障。土地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重要生產資源和基本生活保障,如果“外嫁女”在娘家村集體之外沒有分得土地,則不能簡單以其在娘家有無土地作為認定其安置補償待遇的因素。
4、是否在其他集體經濟組織享受過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倡導村民之間分配利益的標準要公平、平等,如果“外嫁女”在娘家村集體之外沒有享受過安置補償待遇,則其在原集體經濟組織的安置補償地位應予保障。
綜上所述,“外嫁女”及其子女享有村民安置補償待遇的條件可歸納為“戶籍在娘家村集體+在娘家村集體生產生活(或者存在以農民工身份外出務工等情形)+在娘家村集體之外沒有分得土地+在娘家村集體之外沒有享受安置補償待遇+無證據證明其未履行村民義務”。
外嫁女能不能享受征地補償
關于征用土地的分配,補償的分配。外嫁女能否享有雙重份額?
外嫁女是可以享受土地征收補償費用的,“外嫁女”不必然喪失獲得征地補償款的權利,外嫁女的戶口未遷出,或者出嫁后即去夫家所在地生產和生活,與娘家所在地村集體土地為其基本生活來源的,說明其與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存在較為固定的生產和生活關系,應認定其仍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并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