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訴訟律師費由誰承擔
一、500萬經濟案件律師費用是多少
500萬經濟案件律師費用為案件金額的百分之一。
第一, 代理行政案件
1、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不超過3000元;
案情復雜或影響重大的行政案件,經與當事人協(xié)商,可以在以上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浮幅度不得超過100%。
2、 涉及財產關系的按民事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 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擔任法律顧問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收費
第三, 代理民事案件
1、 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每件收費1000——3000元;
2、 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依照爭議標的,在規(guī)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收費。
爭議標的在10000元以內的,每次收費1000元;爭議標的在10000元以上的,收費標準計費率見山東省民事案件分類計費標準費率表。
爭議標的分類 收費標準費率
1--10萬元以內部分(含10萬元) 3%以內
10--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 2.5%以內
50--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2%以內
100--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 1.5%以內
500--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1%以內
1000--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 0.75%以內
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以內
二、一般來說民事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民事官司律師費需要委托人進行承擔。通俗講就是誰請律師誰付費,因為這是一份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律師是合同的雙方,只約束兩者。
但是在部分案件中,比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律師費承擔主體的,或者在某些商標權、專利權等知識產權案件等,原告在訴狀中要求被告承擔因調查、制止侵權行為而發(fā)生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法院可以判決由敗訴方承擔。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于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因此,合同雙方在擬定合同時,可將律師費列為違約賠償內容中,甚至可以將律師費的承擔方式、承擔標準也詳細列明。
在擬定這樣的違約條款時,須特別注意必須明確寫明“律師費”。
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托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fā)票作為律師費支付的證據。
但是支持的具體數量會取決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根據案件性質酌情支持,通常法院會支持“合理”的律師費用,而并非全部的費用。
一般聘請律師的委托人需要支付在律師在受理案件之后的一系列費用,但也可以向法院要求由被告進行承擔訴訟費用,但前提是在該訴訟當中勝訴。
法院依照案件的事實和證據,認為被告有義務或者責任承擔該訴訟費用的,才會依法進行判決。
2. 民事訴訟律師費應該誰承擔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1、常規(guī)收費
常規(guī)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
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后還有執(zhí)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后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
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zhí)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需說明的是,《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并未提供執(zhí)行階段的收費指導,所以現實中一般為協(xié)商收費,或者算入一審、二審收費中,相當于免收執(zhí)行階段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