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散,董明珠持股數(shù)量微乎其微但是,股權分散也是有代價的,那就是容易遭到“野蠻人”的攻擊。股權越分散,董明珠的權力越大格力集團是格力電器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18.22%,股權本來就很分散了,這次格力集團減持15%股份,必然意味著格力電器的股權會更加分散。
1、70余上市公司股權分散,如何保衛(wèi)控制權?
提問中的主體是已上市公司,且股權已比較分散,要保衛(wèi)和鞏固這樣的上市公司控制權,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分別從控制股東大會、控制董事會、一人三職、控制管理層任命、控制公章證照等五個層面,多管齊下實施控制。一、控制股東大會,通常有以下5種專業(yè)操作。1、定向增發(fā):一箭雙雕,一是直接增加自己的股權比例,二是稀釋其他特定股東的股權比例,
這里特別注意,控制方宜將特定股東的股權比例稀釋到1/3以下,因為一旦達到1/3,根據(jù)公司法的規(guī)定,這個股東就擁有一票否決權,可以否決掉你的任何在股東大會上的決策。他沒權做什么,但他可以讓你啥也做不成,整死你!2,簽訂表決權委托協(xié)議:需要一個股東一個股東去協(xié)商,簽訂股東大會表決權委托協(xié)議,3,簽訂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可以聯(lián)合公司創(chuàng)始團隊和小股東。
4,有限合伙公司持股模式:作為持股平臺,一個持股平臺,可以裝進49位股東(合伙人),我們在實際操作時,一要股東分類裝;二是可以并列或縱向嵌套成立多個持股平臺;三是普通合伙人最好是上市公司實控人或實控人可以控制的人,上述第2、3、4這三種操作,均需要跟其他股東協(xié)商,需要其他股東配合。怎樣取得其他股東的配合,就成了實施的關鍵,
5,AB股模式?,F(xiàn)在科創(chuàng)板上市能用,但有以下主要限制條件:(1)100億市值;或市值達50億,且最近一年營收達5億,(2)要在上市前經股東大會2/3表決通過,且在上市前已經設計實施。如果上市前沒有AB股設計,上市后就不讓實施AB股,(3)AB股間的每股表決權最高不得超過10倍。提問中的主體已是上市公司,說明它不是科創(chuàng)板,且已上市了,那這個AB股模式目前并不適用,
二、控制董事會。根據(jù)公司法,董事會表決是一人一票制,所以,要控制董事會,就需要控制董事會中的多數(shù)董事,具體方式有兩種,1、直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由控制方委派超過半數(shù)的董事。且是不包括獨立董事和職工董事,若董事會是9人,控制方可以委派5人,2、直接在公司章程中約定,控制方有權提名超過半數(shù)的董事。3、控制獨立董事聘任,
4、特別注意特定股東委派的董事,是不是有一票否決權。三、控制一人三職,1、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裁,由一人兼任。這樣最省心,省得勾心斗角,2、公司的股權比較分散,現(xiàn)在想保衛(wèi)控制權,那就最好不要設副董事長。實施上述兩項,可能需要修改公司章程,源頭又在董事會的提案和決議以及股權大會的表決,四、控制管理層任命。
1、控制住了董事會,就控制了公司副總、特別是財務總監(jiān)的任命,2、特別注意特定股東對管理層的委派、提名、否決權。3、特別注意出納這個崗位的任命,職位低,但特別重要,管理層的任命權,在上市前的股權融資中,投資方往往對這個提出要求,董事長要特別注意,一旦寫進合同,要變更修改就會特別困難,甚至是不可能變更的。
2、國資賣出15%股權后,格力電器股權會更加分散,董明珠如何擊退“野蠻人”?
這次股權轉讓,可能是65歲的董明珠一生之中最大的一次機遇,運用得好,她將書寫她商業(yè)傳奇的新篇章。當然,防范潛在的野蠻人,也是這次股權轉讓過程中,董明珠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1,股權越分散,董明珠的權力越大格力集團是格力電器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18.22%,股權本來就很分散了。這次格力集團減持15%股份,必然意味著格力電器的股權會更加分散,
更加分散對董明珠有明顯的好處,股權越分散,意味著單個股東的能量變小,管理層發(fā)揮的作用就越大。(下表為格力電器股權結構)在珠海國資控股期間,董明珠就會受到來自國資方面的巨大影響力,比如按照國資的規(guī)定,搞股權激勵必須層層報批,非常麻煩,所以格力電器的股權激勵一直都遠遠落后于海爾、美的這些競爭對手,董明珠個人持股比例只有0.7%,雖然有700多萬的年薪,但相對其貢獻來說,回報確實太少了。